明天要交稿,從3/15到台東參加了好書推荐,最後一件事就是"老師們,4/10交稿!"我聽到了,我也想到了,卻越讀越多越難寫,這種白紙黑字的事對我意義很大。拿著這本"人人生而自由"的書,這是什麼?We Are All Born Free,我也知道"Men are born equal.",那women呢?大家早就知道老天爺不公平,但是自由卻是可以後天附予。看看這幾條:(我從來都不知道或是不知道這也是一條)
第五條,任何人不得傷害你或是虐待你
第八條,當沒有被公平對待時,任何人都有權要求法律的保護
第十條,被證明有罪以前,人人有權被視為無罪
第十四條,如果有人被起訴或是有被起訴的可能,人人有權前往其他國家尋求庇護
第十九條,人人有權主張和發表意見,並接受訊息
第二十八條,人人必須尊重社會秩序,使本宣言可以充分實現
第三十條,沒有人有權破壞或誤導本宣言中任何的權利
基本上是對每個人的言論、行動、尊嚴、權利、人身安全、福利等等保障。
就這麼一邊寫一邊讀時,到了Arlene的部落格,相信每個曾經奔走言論自由的靈魂都會為之動容。
Thursday, April 9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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