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幾次的經驗,從車站到校園,如果媽媽走路大概要20分鐘,加上行李和小孩,大概30分鐘跑不掉,何不搭計程車,5分鐘就可以解決了,於是建議papa,但是這位老兄,堅持他要走路去取車,再回來接MM和小孩,因為他沒去過New Haven,不想依賴計程車,想走一下,地圖上看起來只有幾個blocks,現在是攝氏5度,他想走,別人反對也沒用,但是媽媽不想和小孩坐在火車站乾等,萬一超過30分鐘,豈不是浪費時間,況且火車站真不是等人的好地方。
所以,MM說,那麼,我和小孩坐計程車直接到書店,看誰比較快,如果你在30分鐘內到書店(就在Art Gallery對面,地圖上有),賭注10元?papa的腎上腺訴馬上振作,還說要去洗手間,時間不能記,行李也不管了,幸虧MM還記得他有一頂帽子在提袋裡,要CJ到洗手間交給他,沒想到papa像無頭蒼蠅般,比小孩還慢找到洗手間,anyway,MM+MF+CJ上了計程車,轉了兩個彎,快到了,哈!想起身上沒零錢,只剩百元鈔,拼命掏,每個口袋都找,包括銅板,一共翻出6元,就在碼表跳了6元後要司機在路口停下,司機嘟嘟囔囔零錢太多,還不幫我們下行李,我要是給他一百元找零,他就會高興嗎? 完全沒有服務精神,我用中文回詛他一輩子開車算零錢。
拖著行李,過了兩個紅綠燈,10分鐘內在書店坐下了,點了3份早餐,喝啦咖啡,接到papa的電話“你看到我了嗎?紅色車!“,“我看到了,在轉角嗎?“
“就在你們剛剛的地方啊。“
@#$%↑&**紅色車出門打開,不是papa。
“不對啊,你在哪裡?“
“門口計程車前面。“
“我們不是約在書店嗎?“
“書店在哪裡?“
哈,好毛病又犯了,只要他想事情的時候,別人說的話是完全聽不見的。
“你現在看著手上那張小地圖,左下角,有Art Gallery的地方。“MM說,
“好!“
所以也沒機會再進去Art Gallery了,已經要11點了,先送MF回學校再說。
坐著用早餐時,寫下這一段,像不像“蜀有二僧“?或者更像“Henry Hikes to Fitchburg",每個人有自己的approach,尊重彼此的選擇,不要猶豫選擇自己想要的方式,也成為家人相處不爭吵的原則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